Saturday, March 30, 2013

齊來打救大學生



大學生闖禍了。又是搶救大學生的時候。

大學生犯錯,受盡千夫所指,從不新鮮。這些年來,天子門生惡貫滿盈:上堂遲到早退、打呵欠從不掩口、迎新大賣狗肉、校報與獸交往、學生浪費食水……這個星期,有大學學會被揭發,向專幫基層的良心飯堂尋求食品贊助,網上情緒沸騰,結果肇事學生向東主道歉了事。從電視新聞瞥見學生的目光,三分忿怒、七分羞澀,我想起一個場合。


我曾經上莊(即擔任學會職員),對自己的學會,有感情、有承擔。畢業數年,一直按照傳統,到新一屆職員會的諮詢大會「踩場」,分享意見,風雨不改。幾個月前的一個下午,我坐在諮詢大會台下,掃視台上,大開眼界——十二個新生,六個大打呵欠,四個答非所問,兩個交頭接耳……目睹此景,怒不可遏,於是當場直斥其非。全場靜寂那一刻,我滿足點頭——要給這些不知所謂的新生上一課,我們這些「前輩」,責無旁貸。

這個星期,給大學生上一課的「前輩」,遍佈全港。熱心網民先揭發事件,抨擊學生「讀書讀壞腦」、「唔識醜字點寫」,結果短短一日內,引來facebook幾萬人瘋狂轉載,爭相留言。大部分的留言,都指摘學生「讀屎片」、「無良心」,憤怒情緒在新媒體(各大facebook專頁)發酵擴散,網民持續以言詞公審學生,最終結果除了令學生認低威,親自道歉,更引來傳統媒體報道——有線電視直播學生向明哥道歉過程;免費報章以頭條寫明事件令「大學生上一課」。傳媒報道,少不免要找相關人士回應。結果浸大校長陳新滋語重心長說:「細蚊仔唔啱,都係要教吓。」網民看見學生道歉、傳媒附和、校長教仔,心裡興奮,學奧巴馬講句Justice has been done,又間接合理化這場網絡公審。

傳媒網民給學生上一課

整場風波,本是小事一樁,卻因為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的「熱烈介入」,變成一節由大人(陳新滋校長)、各大傳媒與廣大網民共同擔任導師的德育課,甚至一場以大學生為主角的道德恐慌。這一節課,群眾興奮,因為批評大學生,是一個比Candy Crush更好玩、更易上癮、更無止境的遊戲。

這個遊戲,我曾經沉迷。作為「前輩」,我認為學生找贊助之前,捨社會責任,取就手方便,單從他人口中,得知明哥樂於助人,就貿然前赴;放眼宏觀,資源充裕的大學生,為了辦學會活動,搶奪本可幫助弱勢社群的數百個飯盒,是剝削弱勢,踐踏社群,絕對不公,非常不義。

可是,作為上過莊,而且畢業不久的大學生,我想為這些看似態度囂張,實質迷惘羞澀的大學生說幾句話。首先,大學生本來就處於一種反常狀態:既不像中學生般學術至上,又毋需像大人看重現實。而「上莊」更是將這種狀態發揚光大——學習如何為一個團體在有限的資源下,做些實事。香港的學生向來以「高分低能」、「考試機器」教人詬病,而上莊,恰好是他們扔棄自我,投身社會的第一步。那些責罵學生「讀咁多書唔知為乜」的留言,其實正正忽略了讀大學、上莊,本來就是一個學習過程。

搲贊助有理 錯在扮大人

學生要上莊搞活動,當然得花錢。大部分學會的收入來源有兩種途徑:收會費(象徵式),以及學校資助(通常不多)。若要辦好活動,無論是傳理系就職典禮,抑或印製社會學年刊,都需要搲贊助,增加收入。規模比較大的學會,通常有大公司(會計師樓、銀行)做水喉,資助活動,互惠互利(用食物、現金換取公司名聲及未來僱員);規模比較小的學會,被大機構漠視,通常只得到大學鄰近社區,尋求贊助,多少不拘(少至幾碟食物),然後學會就將贊助商戶的名稱印在場刊、海報,幫忙宣傳。搲贊助,如果做得好,學會既得到所需物資,商舖又獲得同學(午飯宵夜時)的支持,是皆大歡喜。而在尋求贊助的過程中,學生要走遍社區,與商戶東主傾談對話,互摸底細,未嘗不是(比導修課更)值得參與的學習活動。

上莊無罪,搲贊助有理,那麼我們是錯怪了學生?倒又未必。大學生絕對有錯,但他們的錯,不在「剝削小店」又或「錯讀屎片」,而在「扮大人」與「社區冷感」。更重要的是,這兩宗錯事,都歸因於大學生從大人身上,模仿得出的錯誤姿勢。

第一錯,在於扮大人。這次事件中,浸大學生找明哥贊助,我認為是無心之失。反而事件揭發後,學生的反駁,更令人氣憤。有學生崇尚自由經濟:「我們是互惠互利,一個肯求,一個肯畀,外人毋需理會。」有學會推卸責任:「我哋係搞就職典禮,唔係大食會,所以無問題。」有同學認為事情已經解決,無謂追究:「咪道歉還錢囉,仲想我點?」這些說法,為自己的疏忽開脫,企圖逃避責任。然而我們又應察覺,這種唯利是圖、推卸責任、死不認錯的態度,其實在大人世界的官場、商界,更加普遍。與我們的官員相比,浸大同學的反應不過小巫見大巫;就連那封備受抨擊的浸大學會聲明,用上的語言,也跟政府新聞稿,如出一轍。大學生與大人(物),根本出自同一疋布。

另一錯:對社區冷感

這一兩年,我接觸過不少中學生,大部份認為新市鎮是香港人最偉大的發明,大型商場是上天給我們的最佳禮物,至於上一輩常掛嘴邊的老店、街道,對他們來說,卻是外太空產物……新一代的社區觀念,令人汗顏。大學生活躍校園,卻少理社區;圖書館的知識與宿舍的美女,往往比周邊小店的黑面店主及民間智慧,更加吸引。這些,都是既定事實。問題在於,這種社區意識的低落,原因何在?這一代人,在成長期間,少在街頭蹓躂,多參與興趣班;周末父母帶我們逛的,少見殘破小店,多是玻璃堡壘。我們接受的大、中、小學教育,少提社區意識,多講宏大知識;無論是書本、工作紙,抑或是老師,都未曾跟我們訴說,應該怎樣關懷社區的老舖、無家者與弱勢社群。這刻各大學生的最大問題,不在於「找小店搶贊助」,而在於面對各個社區變得虛弱不堪的當下,竟然無動於中。這種「社區冷感」,當然是大學生的錯失,但我們是否也該想想,是怎樣的上一代,孕育了這些抽離社區的大學生?

要打救的,何止大學生?

我想起了半年前的諮詢大會。罵完新生,台上有人舉手,手在震。他說:「我們態度有問題,固然有錯,但台下的前輩們,有的高談闊論,有的大啖薯條,有的詞不達意,這樣對我們來說,又是否公平?」全場寂靜。三秒之後,台上台下,不約而同,坐直身子,抖擻精神,重新開始。作為「前輩」,我上了一課。那一刻,我除了發現台下有飯盒、睡袋與口沫,還看見台上的大學生心裡有話,眼裡有火。

同樣的「火」,早幾天我在浸大同學身上也看到。瞥見他們衷心道歉,還身體力行,走入社區,周濟窮人,我由衷感動:因為這次事件中,無論是大學生、大人,抑或是正義非常的網民、媒體,都應該上了重要一課。

在現今社會,要被打救的,何止大學生?


刊於2013-03-31明報星期日生活.果欄

Tuesday, March 26, 2013

人海中遇見


因為(尚算)年輕,所以出席的囍宴,很少。當同桌的弟兄姊妹對於婚宴的種種儀式都瞭若指掌的時候,我還是為許多許多瑣碎微細的事情而感動微笑。因為天真,所以會被婚宴的細節觸動,比若是一對新人的故事、兩人的眼神,又甚至是歌聲。在上周六的婚宴上,新郎在「天才表演」的環節上唱林育群的《人海中遇見你》,歌聲粗糙(嘻),但情感真摯。這首《那些年》電影的插曲我依稀聽過,但未曾深究歌詞。當晚坐在席間,凝視螢幕上的歌詞,聽著新郎有點顫抖的歌聲,就覺得毛管戙——「親愛的 / 我多麼幸運 / 人海中能夠遇見你」,毫無修飾的簡單歌詞,卻正中要害:兩個人,能夠在茫茫人海相遇,相識,相戀,然後決定相伴一生,不是很美麗的事情嗎。結果聽著看著想著,眼角就冒出了一滴淚(其實是因為之前一夜睡不夠)。

感動地祝福,滿足地離席,這兩天腦海卻一直哼著這首歌。結果,這天心血來潮,將《那些年》又翻看了一遍。除了再次驗證了好些我已經忘記了的好事以外(例如讀書時代應該頑皮一點;陳妍希美死了,等等),許多人覺得不甚了了的狗血劇情,我還是覺得很激動,就像當日在戲院裡看那時,一模一樣的流了兩滴淚。我想,我這個人確實天真幼稚得離譜——而又無法好好掩飾。

出席過感動的婚禮,聽過令人滿足的歌曲,重溫了那觸動內心深處的電影……我跟自己說,噢,是時候好好做人了。【真話是:是時候找個女人(仔)了。】第一步,是敞開心扉,做一個更有血有肉的人。

呼。狠狠地吐出了這麼的一口氣。一個有血有肉的人,談何容易呢。


* 此上全為個人發洩,讀後請棄。

Sunday, March 24, 2013

弒親之後——新舊媒體眾生相

這個星期的香港,鮮血遍地,流言冲天——大角嘴發生碎屍血案,夫婦疑被幼子聯同友人殘忍殺害;在八鄉19 歲兒子涉怒弒父,動刀斬母。兩宗血案,駭人聽聞,得悉消息的港人,反應激烈:先是眉頭一皺,心頭一顫,接着破口大罵,指摘兇徒;最終冷靜沉思,翻讀報紙,學周麗淇追蹤行兇動機,扮方中信分析兇徒心理,重組案情。這個星期的香港,人人都是大偵探。

兩宗弒親血案,之所以令港人瞠目,教父母結舌,有三大原因——「為人母親,十月懷胎,豈會料及眼前新生,他日會奪去自己性命?」兇案發生,我媽和香港人,一同感慨。感慨、愕然,皆因兇徒弒殺的,是自己的父母。香港人雖然自私自利、口不擇言,得罪他人母親,但卻始終抱持「以家為本」的傳統觀念。香港的母親節廣告,總比聖誕節的更多;清明節拜山的人龍,也比端午節的渡港龍舟,長幾十倍……家庭,是普羅百姓的核心價值。然而,上星期發生的兩宗兇案,皆是「子殺父母」的戲碼,大角咀一案兇徒甚至買定雪櫃,誘騙父母,藉機殺害,肢解碎屍……如此行為,違反倫常,逆轉天理,香港人額角冒汗,雙拳握緊,乃理所當然。

香港人擁抱家庭,同時又愛奇情。方中信比李司棋受歡迎,不單因為他是港版李察基爾,還因為追蹤犯人的心路歷程,比起婆媽的《心路GPS》,更加好玩。弒親案刺激,理由相通:案中疑兇曾在facebook開設專頁,張貼尋人啟事,還現身媒體,呼籲大眾留意父母蹤影,言辭懇切。許多人深受感動,分享告示,一起尋人;網上討論區有網民抽絲剝繭,落力推理……怎料事情峰迴路轉,賊喊捉賊,廣大網民頭昏腦脹,無法相信眼前事實,只得賣力咒罵疑兇冷血忤逆,非人所為。以往的兇案,平民百姓多是事後得知,如讀小說;這次案件,卻是參與其中,影響事態發展,再加兩錢肉緊,也是正常。

傳媒:快、狠、準

偵探查案,靠的是敏銳觀察、厲害身手;香港人的偵查興趣、八卦心理,卻是由大眾媒體一手促成——兵捉賊的好戲每日在電視上演; 「精心假設、隨便求證」的哲學在雜誌發揚光大。面對兇案,大眾媒體反應迅速,論點滿瀉:有詳細描述殺人過程,還找專家觀看疑兇短片,分析其性格心理;翌日悲劇重演,於是傳媒找專家力陳,打機是第二毒害人心的課餘活動(僅次遊行);嫌外圍分析不夠真實?有報章逃過曾偉雄法眼,在獄中找疑兇現身說法,知道他現時「少少慌亂但平靜」;有雜誌用兩案疑兇近照作封面,綜合大量知情者、街坊好友的小道感言,與廣大讀者分析「三失獨男成魔」之謎。一面包圍通殺,一面弱點追擊……沒有各大小新舊媒體,香港人難以查案,無法八卦;香港的傳媒,快、狠、準,非常厲害。

最近幾天,翻查各大媒體就弒親案件的報道,我百感交集。心情複雜,因為香港傳媒聲線洪亮,雙手靈活,非常厲害,但同時腳踏黃線,舉止挑釁。對於報道手法,我有三點異議。

我黐家,也打機。大角嘴案登上頭條當日,父母讀着報紙,嘴角微震,面有難色。就兩宗血案,法庭宣布審訊延期,主流傳媒卻一致裁定「宅男打機」,乃案中的「第三被告」(《明報》: 「連續兩宗弒親血案的疑犯,都是沉迷打機的失業青年」;也有傳媒指暴力遊戲缺乏監管,宅男易沉迷殺戮)。記者報道事實,無可避免要玩一個名為attribution 的遊戲——這件慘劇,應該歸因何處?唯有抓住主因,選好角度,再找專家訪問,補充觀點,報道才會易讀易明易消化。這一點,我明白。

偏頗聚焦「打機」


然而這兩宗兇案,單計表面「證據」,兩個疑兇共通點已經不少:男性、矮小、與家人同住、獨身、愛打機……記者應該找心理學家研究矮仔自信,還是請人生教練概述雙失青年缺乏方向?大部分傳媒,最終選了「宅男」與「打機」(也有指摘是反國教科之過),然後直指打機易生暴力,勸導家長小心行事。這種報道角度,有警世意義,能教化大眾,但回歸學術層面,卻未必正確——電腦遊戲與暴力行為的關係,過去10 年在歐美學界,正反兩派,爭議未停,對關鍵分歧亦未有共識(例如有潛在暴力傾向的人,可能更愛玩暴力遊戲)。香港的傳媒將未完待續的學術爭議,搬進大眾視線,結案陳詞,蓋棺定論,看似解答了問題,實質卻將引起慘案的其他可能性完全封死。這個做法,宅男憤慨,我有失望。香港的傳媒,夠狠,但有些時候,過於武斷。

大眾媒體敢於挖掘碎片,揭露真相,我相當欽佩。然而所謂「真相」,究竟應該包含什麼?這是一個大問號。弒親案發生後,由兇案現場實景,到家庭管教方法,再到疑兇暗戀對象、性喜好……傳媒搜掠的資料碎片,範圍廣泛,氣味吸引,但處理手法,無論是刊登疑兇生活照,分析其網上日記,抑或獄中親自訪問,在道德層面,都有爭議。7 年前的徐步高槍擊案發生後,亞視曾抽取徐亮相《百萬富翁》的片段,配合專家分析,製作特輯。結果收視、投訴,同時爆燈。傳媒的「真相」,即使合符事實,但公開與否,應有更嚴格的準則要求——在public interest(公眾利益)與public's interest(大眾口味)之間,大眾媒體大多揸緊後者(及其引伸的龐大市場),少理前者(或其他嚴肅道德)。香港的傳媒對市場口味,拿揑準確,對道德界線,卻態度曖昧。

愈鬥愈快,愈玩愈大

妄下定論、市場主導,都是傳統媒體的舊患。最近幾年,性質多元、面向公眾、鼓勵對話的新媒體抬頭,我以為傳媒會洗心革面,明天一定會更好。原來未必。上星期幼子被捕,新媒體的反應不遜傳統媒體——《主場新聞》挖Xanga,掘facebook,探索疑兇內心世界,再製作精美插圖,吸引眼球;各大人氣facebook 專頁爭相「報道」事情進展,恣意轉發花邊(應徵片段)、流言(兄長有份殺人),網民眼花撩亂,情緒高亢。報紙要暢銷,得考究讀者口味,屬「被迫」加入染缸;新媒體雖乃免費娛樂, 但也有市場考慮(like、share),於是搶眼新奇是王道,道德界線擱一旁。新媒體的加入,令傳媒的戰爭愈玩愈快,也愈玩愈大。新舊傳媒混戰衝線的局面,好玩、開放、多元、全民參與,但同時有隱憂,要提防。

兩宗弒親案,情節轟動,港人嘩然,但如明報攝記前幾日分享,港人善忘, 「倫常慘案最終還是會消失於市民視線」(〈不迴避〉,《明報》,2013.03.22)。案件會完,但當中引伸的媒體爭議,未完待續,值得繼續觀察——畢竟,香港的傳媒,雖然說話速度夠快(但亂),批判疑兇夠狠(但偶爾誤中副車),市場拿揑夠準(但態度永遠曖昧),可是大眾對它的觀察、省思、批判,仍遠未夠多。



刪節版刊於2013-03-24明報星期日生活.P08

Sunday, March 17, 2013

快樂不快樂——香港人、港式流行、林一峰


「香港人快樂嗎?怎樣可以令香港人快樂一點?」兩個月前,友人突然問道。我皺起眉毛,一言不發——這個年頭的香港人,注定不快;要令眉頭深鎖的港人放鬆心情,注定艱難。結果這兩個月,友人打鐵趁熱,拉攏親朋,籌辦平民嘉年華。這個周末,一行數十人將在銅鑼灣街頭,跳騎馬舞,高唱老歌,邀請路人吹泡泡,跳飛機,講爛gag……這番舉動,相當瘋狂,但箇中目的,卻單純地偉大。對於這種民間自發的「快樂行動」,我心裏感動。

感動,因為這個年頭,不快樂的原因,俯拾皆是——打開報紙, 「權威人士」放風,預告特首選舉,或設預選;廣播處長帶頭罵員工,限創作,矢志將人民公器,變成政府喉舌;走在街頭,老店人情,逐一消失;地產舖外,嘆息處處;茶餐廳內,飯貴餸賤……我們不快樂,因為身處一個不可能令人快樂的年代。

其實香港未曾真正處於一個令人快樂的年代。那個93%網民追憶依戀(《南華早報》網上民調)的殖民時期,普羅百姓其實只是勤奮工作,努力上位,偶爾為恆指操心,為政局憂慮,就是未曾真正開懷。生於借來的地方,活在借來的時間,香港人的表面快樂(當年九成人自稱快樂),靠的其實是揶揄、發泄、嘲諷、怒罵——而要做到以上幾點,普及文化功不可沒。七十年代,港人(像)快樂,是因為「日頭猛做,到依家輕鬆吓」;八十年代,港人( 扮) 高興, 是因為「鹹魚白菜也好好味」、「殞石旁的天際」;九十年代,港人(似)開懷,是因為《今日睇真D》、《壹週刊》與《龍門陣》……馬克思主義批判傳媒,毒害大眾思考,麻痺百姓意識,放諸香港,其實貼切,起碼香港人就算不是真正的快樂,也自覺快樂。

眼前的流行文化, 唉

可是最近幾年,香港人連自覺快樂的本能,也告失去。換個角度說,港人不快,除了因為高官無能,黑手處處,生活艱難,也因為流行文化無能為力,巨星光環消失,令平民百姓的情緒,失去出口——李司祺演母親過於婆媽,周麗琪演女警過於正義;叻哥在窮人觀眾面前左擁右抱,狼吞虎嚥,得罪眾生;周星馳、成龍心向中華,不再好睇……無論身處客廳抑或戲院,無論耳聽MP3 抑或電台,香港人都對眼前的流行文化,搖頭嘆息,冷漠回應:通訊局就無綫亞視的節目質素,展開公眾諮詢,大眾冷眼;無綫高調宣布與四大唱片公司破冰的新聞,位於娛樂版不起眼角落。冷淡之後,是集體「轉台」——追捧比電視藝員更逗趣的政治人物,背誦比電影對白更精警的議員金句。社會意識抬頭,大眾文化失色,大眾失望鬱悶。

凡事總有例外。上周末,在伊館看林一峰十周年音樂會。那一夜,我和身邊觀眾一樣,笑容滿面。觀眾快樂,因為林一峰說中心事,勾起回憶;我快樂,因為林一峰的音樂會,證明了香港的流行文化,還能夠令人快樂。

林一峰絕對不是大眾明星。對普羅大眾而言,「林一峰」,與林峰、林海峰,甚至林健鋒相比,仍是陌生。然而,在不知不覺間,他已經出道十年。十年以來,他推出過十三張唱片,與W 創作社合作演過舞台劇,也嘗過在大小場地自彈自唱。樂壇歌手來去匆促,但這小個子屹立依然,還一直是(偽)文藝青年的集體偶像。

工藝.承先接後.有態度

由70 年代至今,香港的文化工業一直以「大」取勝——大眾媒體(電台、電視)、大型商業機構(唱片公司、電影公司、電視台)向來佔據市場,塑造流行。林一峰的「流行」,是異數——甫出道便自組唱片公司LYFE Music,自資出碟,辦演唱會。作為一種新式的(一人)文化工業單位,林一峰告訴我們,普及文化要令大眾開懷、感動,起碼要做到以下三點:

一,要有craft。林一峰早期的歌曲,歌詞細膩,旋律親切,但音樂質素,其實不過爾爾。然而那夜,我們看見他將舊作重新編曲,fullband 上陣:小提琴、大提琴、色士風伴奏,曲風華麗;及後親自披甲,彈琴彈結他吹口琴吹長笛唱A capella……高難度動作,既是表演技藝,又反映唱作人對於音樂質素的要求。技術出眾,對作品要求高……林一峰對待音樂的態度,猶如街角老店的年邁工匠。流行文化產品要娛樂大眾,不能依循守舊,粗製濫造,反而要講究工藝,宏揚創意。

二,承先接後。放眼古今樂壇,出色的音樂人,為數不少,但林一峰重要之處,在於他承先,又啟後。承先,因為他落力將兒時偶像的金曲,增添新意,發揚光大。林一峰先後出過兩張唱片,分別向陳百強與徐小鳳致敬,年輕樂迷如我,竟然一聽就迷上;啟後,因為他落力扶持獨立音樂後起之秀。去年暑假,他為本地樂隊觸執毛、Modern Children 等辦音樂會,擺明車馬培養「The Future Sounds of HongKong」。流行文化令人快樂,因為它有傳承,觀眾享受現在之餘,又能理解前世,期待將來。

三,有態度但靈活變通。林一峰是獨立音樂人。「獨立」兩字,通常個性行先、市場行後,而林一峰的個性,確實突出:一早出櫃公開性取向(比明哥早上許多年);經常拋下香港四出外遊(每年四個月);撐G.E.M.抨擊商台;歌詞題材常圍繞環保、家庭……縱然態度明顯,個性行先,他的唱片依然賣得,演唱會仍舊賣座,甚至有餘錢發掘新人,為他們搞show。作為新式文化工業代表,林一峰示範了怎樣在態度與市場之間取得平衡。對於這個立足小眾,面向大眾的創作人,我十分尊敬。

我們心裏明白,只要有梁振英有鄧忍光,香港人依然不會真正的快樂,然而那夜離場散去,我微笑,暢快,因為這證明普及文化仍有希望,香港人依然可以有寄託。「看清楚,香港竟然出了一個這樣的人,也許真的是一個啟示:每一個人都可以是林一峰,只要你由始至終磊落地做自己,不問結果地努力,你就可以在自己的領域熬出頭來。」林一峰在《號外》如此回顧自己的十年——因為不問結果地努力,林一峰成為流行文化的異數,為你我帶來快樂;同一道理,香港人只要不問結果地努力,無論是在銅鑼灣街頭跳舞高歌,抑或走到港台門口、中環街頭……

始終一天,香港人會爭取到,屬於自己,真正的快樂。


刊於2013-03-17明報星期日生活.果欄

Monday, March 11, 2013

十年遊樂林一峰

Photo from Chet Lam facebook page.


是夜去了看林一峰。轉眼就出道十年。上次看林一峰,在Star Hall,那次是我人生第一次看演唱會,轉眼又過了五年。

小感想:

  1. 觀眾大部分都是 1990 前出生的,You know what I mean — 我一直認為,林一峰是某部分這一代人的重要 icon。許多人因為林一峰,所以喜歡 at17、二汶、人山人海……這班同代人,聽著林一峰的歌,與他一起成長。第一次聽《突然獨身》的時候,很可能還在中學,然後這次再聽,回頭已是十年身。對有些人來說,這個陪自己成長的文化標誌,是Twins或者Shine,而對是夜伊館的觀眾來說,那個人,是樣子沒有老去的,林一峰。
  2. 這次他唱了徐小鳳,但沒唱陳百強。而其實我更喜歡後者——因為林一峰,所以我認識並迷上了陳百強。我認為這是林一峰作為第四代標誌的重要貢獻:將舊時代的標誌承傳,先是比較「近代」的Danny,然後是幾乎只留下「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」的,徐小鳳。
  3. 他唱徐的《無奈》,配上《毋忘花》的間奏,以及舊香港的投射背景,卻是絕配。有些時候,言語上、歌詞上留點白,會更深刻。這一點,我認為林一峰比起 Rubberband 高明多了。
  4. 回家之後,聽著這張向徐小鳳致敬的《愛鄖書》,出奇地喜歡。細心聽,這張碟音樂的質感,極其細膩——於是我明白為何這張「翻唱碟」要搞三年;也理解一峰早兩星期在港大分享的「以前的歌曲比較粗糙,現在認真製作,完善得多。」
  5. 離場後吃宵夜,同行的y說,坐她旁邊的那對男女很奇怪(vice versa),我們懂得唱,也唱得最投入的歌,例如《一枝煙的時間》《離開是為了回來》這些呢,那對男女卻毫無反應;而y不熟悉的「新歌」(近三年的歌),他倆卻投入非常。
  6. 對此我有「分析」——林一峰的音樂,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。第一個階段,他好像田園歌手(區瑞強啲friend),寫的歌比較隨意,題材多出於自己的經歷、觀察,唱出來就像說說自己的故事(《青草地溪水旁》《重回布拉格》)。這個階段,許多樂迷,包括我,都最喜歡。
  7. 第二個階段,比較多計算,為市場計算,為媒體計算——寫的歌,有的是「一定可以令到你哭出來」的感人歌(《給最開心的人》《活下來》),有的佈滿社會性的訊息,或是擺放暗喻,非常適合文化研究者解讀再解讀(《城市旅人》與《思路》兩碟,都是好例子)。
  8. 再來第三個階段,我開始少聽——因為說教說得太explicit了。這時期寫的歌,訊息極其突出,例如是「簡單的生活從不簡單」、「朋友你變了沒有」、「錯過幾多次 / 現在我都不錯」……歌詞變了散文。字裡行間,信手拈來,都是人生哲理,都適合放在 Facebook status 呃返十個八個 like。也有些歌社會性依然,但就是更普世的關懷——環保、家庭……放諸四海,皆會通用。
  9. 當然,對這三個階段,我有立場。我也很清楚,林一峰自己也很明白(其實是因為聽過他在港大講,而且講得非常 articulated),所以作為樂迷的,也就好好站在原地,默默期待,靜靜祝福吧。
  10. 轉個話題。對我來說,演唱會的一大意義在於,迫我認真聽聽歌詞在講什麼,尤其是 Singer-Songwriter 的歌詞,不好好細味,便是浪費。
  11. 於是這晚,我重新接觸了好些已經哼到爛但一直沒有咀嚼的歌詞,例如《雪糕車》。
  12. 維多利亞》的出現,放諸此刻社會背景,合適非常:「別走得那麼匆忙 // 別走得那麼匆忙 // Victoria // 你是誰的家 // 誰是你的家」——給舉港英旗的你。
  13. 早兩天去 Complit 課堂分享,之前一晚我特地挖掘當年習作《城市聲音》來看看,打開歌詞集,我發現原來自己為過這首歌而配上故事。
  14. 第五千八百六十四次聽《今天應該更高興》,才驚覺歌詞的意思,不是 Should have been happier,而是 Should be happier。Get the difference?
  15. 作為一個單身的人,我總覺得全場大合唱《The best is yet to come》這個場面,就像邪教念咒語一樣。不過這次我發現,《今天應該更高興》其實比前者更打動到我;「仍然懼怕一個人 // 仍然沒氣力談情 // 夠膽翻開記憶 // 不敢正視旁人高興」比起「若你說不再聽情歌 // 不想再經歷這漩渦 // 假使抱住你拳頭 // 到底也沒法牽手」更加揪心掏肺。
  16. 天啊,當一峰開口唱「午飯前相聚 // 放學到公園去」,我仍然會打冷震起雞皮。我最喜歡這歌的時候,大概接近成年。而現在,我已經廿四(還要因為上星期post了一張十年前的青春口罩學生相而不停被評:你滄桑左好多……)未曾成長,已經老去。
  17. 最後一句,作為香港人,我非常驕傲自己的城市孕育了林一峰這樣的歌手(當然其實他寫歌的靈感大部分都是在外地啦),也很尊敬這個個子小小的男生——因為這個一人港式文化工業,忠於自我,卻一直找到繼續前進的道路。
  18. 「這個十周年,雖然我口口聲聲說不關一般聽眾的事,但看清楚,香港竟然出了一個這樣的人,也許真的是一個啟示:每一個人都可以是林一峰,只要你由始至終磊落地做自己,不問結果地努力,你就可以在自己的領域熬出頭來,如果每件事情都有一個存在意義,我想我的存在就是這個了。」林一峰在這期《號外》如此說。

Sunday, March 10, 2013

互不相干的成龍與香港

這個星期,翻開報紙,滿目所見,不是人大,便是政協。對少理政經,多看花絮的平民而言,目光焦點,少不免落在那些明星政協身上——於是我們目擊成龍在會上拍案呼喊「大陸執法太不嚴」,看見他接受訪問時表示,為外國人拿中國食品安全來開玩笑,而感到「非常生氣」……對於這個大鼻男子,香港人和我,一同無言。

擱下報紙,改在網上收看甚受年輕人青睞的韓國綜藝節目Running Man,結果這集節目嘉賓碰巧又是成龍。大鼻男子甫出現,節目主持們陷入瘋狂,爭先恐後與偶像合照。面對眼前這個教港人無語,令韓星尖叫的港產文化英雄,我頭痕——由何時起,我們不再為成龍的滑稽功夫發笑,不再為他的「搵命博」心跳加速,甚至不再視他為香港流行文化的傳奇代表?這筆帳,有必要算清。

「作為香港人最沮喪的是,明明大家都很討厭成龍……」友人看過節目,在facebook 大吐苦水: 「但每次到外地旅遊,跟別人提起自己來自香港的時候,總會換來『Oh HongKong!(作打功夫狀)Jackie Chan!』」我們可以反對,卻無法否認,成龍不單是全球旅客心目中的香港旅遊大使,更可能是世上最知名的香港人。事實上,香港人包括你我,曾經對此甘之如飴——1990 年代,電影圈流行「兩周一成」的說法,意思就是:但凡有周星馳、周潤發,又或成龍主演的電影,定必賣座。那個年代,成龍電影是票房保證;那個年代,香港人深愛這個功夫小子。

港產. 揚威國際
韓國明星崇拜成龍,因為他是國際武打巨星;昔日的香港人視成龍為百姓子侄、文化甜心,同樣因為其身分的三大元素:一、「國際」。由本地生產,輸出國際,最後大獲成功的香港文化產品,成龍是第一人。1980 年代的成龍,憑着《A 計劃》、《警察故事》、《龍兄虎弟》等電影在香港本土享負盛名,但初次進軍荷李活的《殺手壕》、《炮彈飛車》卻失敗收場;1990 年代的成龍, 精心計算, 迎向國際, 拍下《紅番區》、《火拼時速》等賣座作品,終於在西方世界獲得認同。若說周星馳俘虜港人歡心,靠的是市井趣味、無厘頭創意,那成龍之所以成為港人摰親,全因這文化傳奇的發迹歷程,與香港晉身國際都會的發展過程,出奇脗合,互相牽扯。

功夫. 不遜外敵
香港人曾經深愛成龍的第二個原因,在於「武打」。出道初期,成龍曾遇上困難——他與七小福最擅長演的喜劇功夫片,向來以民初為背景,但這片種在1980 年代初逐漸式微,甚至被摩登時尚的《最佳拍檔》等比下去。結果,成龍費煞思量,由《A 計劃》過渡至《警察故事》,用同一套功夫,由民初的小城,打到現代的香港,將香港普及文化裏隱藏的中國性,承傳現代,發揚光大。昔日港人喜歡成龍,除了因為他是香港驕傲,也因為其耍家功夫,源於中國,在外敵面前,毫不遜色。

巨星. 親身拚搏
最後一點,在於「巨星」。有看過成龍電影的人,必定難忘NG 片段:無論高空跳樓,抑或凌空飛踢,成龍總是親身上陣,拚搏非常。港人看在眼內,感動非常——只要努力打拼,窮小子也能爬上階梯,變成巨星。成龍故事與香港精神,互相呼應。

成龍與香港,互相對應;前者成為香港旅遊大使,順理成章。1995 年,成龍獲旅發局委任為香港旅遊大使,一做便做了十五個年頭。作為旅遊大使,成龍稱職盡責——從沒收過香港政府一分錢,卻一直環遊世界,為香港的褪色招牌, 搖旗吶喊; SARS 疫症後,落力為香港宣傳,並在外國旅遊節目訪港時,擔任嘉賓。成龍與香港旅遊息息相關, 「旅遊大使」之名,當之無愧;而這文化標誌後來變成過街老鼠,歸根究柢,同樣因為四個大字: 「旅遊大使」。

重形象  輕法治公義

一直以來,政府對旅遊業,重視非常;港人同樣相信,旅客至上,形象要緊。這些年來,我們除了有劉德華提醒港人「今時今日咁嘅服務態度係唔夠」,亦有成龍不厭其煩,日夜提點——2002 年元旦警民發生衝突後,他勸「港人不要再在外人面前丟臉」;數十萬人參與的七一遊行,他站出來聲討:「香港已成示威之都……政府應該規定什麼可以遊行,什麼不能遊行」。成龍的訓示,看重旅遊與形象,無視法治與公義。換轉以前,香港人大概會因而聽教聽話,畢竟當年我們深信,香港要進步繁榮,就得卑躬屈膝,善待旅客,發展旅遊。只是年月過去,港人發現, 成龍口中的「保形象, 保繁榮」,純粹一廂情願——我們現在反思的是,香港是否真箇能夠承受無數南下的旅客,並其日益無理的要求;在平民與遊客之間,如何達成平衡?對於「旅遊」以及「形象」,成龍仍然執著,港人早已覺醒。

迅速變臉捧中國
香港人厭棄成龍的另一原因,在於其「大使」身分。1990 年代,訪港旅客多來自歐美,於是成龍與外國人搭膊頭,擺V 字手勢;事隔多年,香港變天(內地旅客已佔七成),成龍久習京劇,因應時勢,迅速變臉(言論包括「美國是全世界最大貪污國」、「台灣自由,所以很亂」)。大哥感覺良好,香港人眼界大開。這些年來,成龍所變的,不單在其對待不同族群的態度,更見於其身分——為了擁抱祖國,立足中華,成龍近年來由舉世馳名的「香港大使」,搖身一變,成為了僅次於熊貓與長城的「中國標誌」。面對香港傳奇變成中國政協,香港人先是惶惑不解,後是因愛成恨。

以後到外地旅遊,再聽見「You're from HongKong? Jackie Chan?」不妨斬釘截鐵地回應「……No. He's from China.」


成龍與香港人,早已互不相干。


刊於2013-03-10明報星期日生活.果欄

Sunday, March 03, 2013

別怕低俗 — 普及文化真面目

「要寫好的文藝評論,一定要有說服力。字裏行間要塑造權威,與大眾保持距離……」我人生上過一節藝評課,老師大有來頭。「所以記得引用西諺,注重修辭,多寫英文註釋,這樣讀者就自然覺得你比他站得更高。」十五分鐘後,我滿臉通紅,奪門而去。

知難而退,因為我不夠高;不夠高,因為我喜歡的,是一直都很低的普及文化——叻哥每晚嘗盡山珍海錯,調戲良家婦女,是財大氣粗、低級品味;杜汶澤在個人talk show, 呼籲觀眾齊喊「吊高周秀娜」,是賣弄色情,意淫女性;《低俗喜劇》放肆爆粗,動輒玩騾,是「為迎合觀眾的惡趣味而不設下限」……此刻的本土普及文化,鄙俗煽情,十惡不赦,騾子不如。面對如此景况,香港人絕對應該多讀法蘭克福學派,少吃法蘭克福大肉腸;多看林沛理,少聽林海峰;多揭藝評,少理八卦;普及文化既是毒藥,分析毒藥的普及文化研究更是票房毒藥,故此社會學系應該拒絕學生研究流行文化,鼓勵分析中產品味,鑽研犯罪心理……

可惜普及文化俗不可耐,香港人同樣精神分裂:聲討八卦雜誌傷風敗德,但路經報攤又憋不住偷瞥兩眼;鞭撻叻哥庸俗、杜汶澤淫賤、彭導衰格,但這班豬朋狗友,又一直跟香港人同牀共枕,風雨同路。要評論普及文化,有三大問題,不可不理:本地文化工業除了低俗,還有什麼?媒體受眾鍾情垃圾,擁抱禽獸,態度犯賤,原因何在?面對洪水猛獸,永遠站得不夠高的文化評論者應該怎樣做?

金獎評論選擇憤而批判。藝評獎金獎得主賈選凝在得獎文章中狠批《低俗喜劇》戲如其名,低俗不堪,是內地人民的公敵、人類文明的恥辱……香港人和我,一同徹夜難眠。香港人失眠,因為文章觸及中港矛盾,明顯挑釁;我失眠,因為賈的評論不單針對《低》片,還牽涉所有本地文化產品;她的抨擊,不單充滿道德主義,還攙雜對普及文化工業的不屑與批評。對此,我有異議。

賈選凝摑了港普及文化三巴掌

賈選凝的藝評,向香港普及文化摑了三巴掌。第一掌,指摘創作人掛本土賣低俗,甚至將壞品味美化為香港特色,令文化產品愈趨低級,無復上世紀七、八十年代的生命力——這種對普及文化的批判,其實源於1970 年代。當年曾澍基探討新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商品化與性氾濫現象,抨擊公仔書令人作嘔、色情畫報變態無恥;大眾文化行動組留守佳藝門外,抗議《哈囉夜歸人》教壞細路……那個年頭,批判大眾文化,是知識分子的責任。踏入80 年代,電影《靚妹仔》賣個滿堂紅,引起保守分子大肆抨擊《靚》扮探討社會,實借題賣色; 90 年代王晶、周星馳一邊發揚低級趣味,傳播界一邊發起抗暴遊行……普及文化性質低俗的爭議,從不間斷;杜汶澤指「低俗是香港普及文化的一個核心價值」,既是「大言不慚」,又是合乎事實。香港流行文化既然一向低俗,賈之指摘就失去理據。現在問題在於:低俗之外,還有什麼?

除了低俗還有許多

港式普及文化,除了低俗,還有許多。賈選凝以《低》片「臨時起意即興拍攝,交出一個東拉西扯的故事」,作為電影低俗的明證,可是她不曾理解的是, 「意外即興」、「東拉西扯」,從來都是港產片,甚至普及文化的特色——梁款說,黃霑寫《上海灘》,只用了25 分鐘,趕得要命;鄭裕玲說,當年她同一時間接拍九齣電影,東奔西跑;徐克說,當年拍電影,總是先確定午夜場上映日期,然後開始拍攝,相當匆忙……裙拉褲甩、亂衝亂撞的那個年頭,卻成為了後人歌頌的黃金年代; 「快刀斬亂麻」、「今日講聽日要」,不是文化產品低俗的證據,而是港式文化靈活的明確體現。《低俗喜劇》概念零碎,充滿即興,炮製意外;它沒有用低俗偷換本土,反而還原過去港式文化工業的通俗、山寨和創意。

觀眾不是「受」眾

賈選凝誤會了文化工業,也看輕了香港觀眾。第二巴掌,正正朝你我摑來: 「(電影)夠爛夠俗夠低級,就能令觀眾high 至極。」這個說法,七十年代前大概人人點頭, 但及後無人理會, 全因觀眾不是「受」眾。媒體觀眾從來不僅是被動接收信息的一群,還有思考,有情緒,可以say no,可以轉台;港人看陳百祥表演食飯,杜汶澤示範爆粗,不單因為普及文化無恥,觀眾腦袋生鏽,同時因為這些「文化垃圾」對他們來說, 有超過「以粗口宣泄情緒」的意義。

香港人之所以喜歡《低俗喜劇》,至少有三大原因:一、夠市井。爆粗固然是市井表現,但《低》片角色的設定(學者假正經、導演真蠱惑、助理大頭蝦),同樣貼近平民,反映生活。普羅大眾從鏡中發現自我,窺見人生,自然樂透。二、夠地道。杜汶澤的角色膽小怯懦,遭遇的處境,其實相當香港:既想發圍,又苦無他法,只得屈從權貴,靈活變通。杜監製的經歷,是萬千香港仔的寫照。三、有情緒。《低》片以喜劇自居,但許多港人看後內心翻騰,笑中有淚。劇中對香港文化的鞭撻自嘲,誇張但真實,於是觀眾眼淚鼻涕,一同直流。香港人鍾情垃圾,傾慕禽獸,箇中原因,豈止低俗咁簡單。

夠市井夠地道有情緒

讀賈選凝的文章,數年前上藝評課的感覺,忽爾湧現。她的第三巴掌,正向我這樣的偽評論人摑來:面對劣質普及文化,我們應該明言拒絕,同時期望文化產品能夠提供「健康的審美和省思現實的人文關懷」——簡單來說,就是與低俗文化劃清界線,站高一點,望遠一點。聽見這話,我再次想奪門而去。

要評論普及文化,不能遠離群眾,樹立權威,因為站在道德高處,呼籲百姓拒絕低俗,恥笑大眾犯賤無知,俱無意義。面對眼前半人半獸的普及文化,我們不妨站低一點,湊近一些,每天進入群眾犯賤心理,時刻消化大眾腐臭品味……這樣作出的評論,就算未能奪獎,起碼貼近事實,獲取人心。

賈小姐,你認同嗎?



刊於明報2013-03-03星期日生活.果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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