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25, 2016

我們都愛大毒物

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60124

過去兩周,香港流行文化忽然變身箭靶。官媒、左報不約而同,直指港人至愛,萬箭齊發:先有《100毛》及「毛記電視」被《文匯報》狠批「內容低俗」、「離經叛道」,乃「荼毒青少年的大毒物」;後有電影《十年》遭《環球時報》「影評」抨擊「完全荒誕」、「宣揚絕望」,甚至是危害香港社會健康的「思想病毒」。

聽見這些說法,我一方面反胃作嘔,但另一方面又得承認,稱香港流行文化為「大毒物」,也許並非沒有道理。

眾所周知,我是香港流行文化的忠實擁躉,這兩三年,一直落力(在鍵盤上)奔走,當眾在油麻地(果欄)一帶推銷這正在式微的大眾玩意,風雨不改,面不改容。然而,有時推銷得太多,連自己都不禁面紅滴汗。誠然,香港流行文化雖然偶有佳作,有教人歡笑,使人感動,甚至賺人熱淚的本事;但亦經常教人學壞,使人作嘔,有時為了賺人金錢,它更不惜促銷垃圾,麻醉意識,荼毒心靈,做盡十惡不赦的壞事。

這種「流行文化有毒」論,有根有據。譬如說,社會學的文化批判理論一直提醒地球上所有生物,不要對大眾文化跟車太貼,因為普及文化世界不過是資本制度一部分,它前台看似五光十色,炫目迷人,但實質被廣闊無邊的大花紙包裹。撕去包裝後,大家會發現後台原來坐滿商家,擺滿算盤,塞滿支票;創作人腦袋裏擺放的少有「真善美」,多是「大市場」。

左翼論者還認定,流行文化不止是草根人民的集體娛樂,更是以上欺下的意識工具:所以《六點半左右新聞報道》可以壓抑階級意識,荼毒腦袋,令觀眾笑完就算,放棄抗爭;於是《100毛》讀者笑完「腦細」,發泄完情緒,鐵定就會放鬆拳頭,乖乖返工,繼續聽從老細指點(又名「老點」)。從這角度看,流行文化明顯惡貫滿盈。

道德主義者也有話要說。他們深知普及文化非大會堂歌舞劇,從不會將教化眾生、維護道統視為己任;相反,為了討好大眾,貼近平民,它致力集市井、低俗、粗鄙於一身,毫不羞愧,甚至引以為傲。在道德主義者眼中,流行文化永遠是洪水猛獸化身,時而推崇低俗品味,破壞倫理,時而將「老母」、「一戴一露」等危害人類文明的語句掛在口邊,擺明在謀殺細路童真,毒害有為青年。

可是,左報官媒不曾(或不想)理解的是,「大毒物」雖是世間所有普及文化的本性,但放在香港社會,這些毒素卻偶爾會轉化成有益物質——例如「癲狂」。

毛記電視 癲狂重現

癲狂,是香港流行文化神髓所在。電影理論家David Bordwell曾以「盡皆過火、盡是癲狂」來讚譽黃金時代的香港電影,在他看來,港式流行雖然煽情、吵鬧,但敢於破格,情感坦率,因而贏盡歡心。所謂「癲狂」,不單不是貶義,反而更跟「靈活」、「即興」、「山寨」、「創意」一道,盡顯香港文化的獨特優點。可是,後來隨着社會環境轉變,香港文化生產逐漸以制度行先,講究效率,看重市場,靈光不再,癲狂失蹤。

事隔多年,打開毛記電視,癲狂重現。較之流行文化大工廠,它人手不多,地方狹小,怎看也是一間山寨廠。但過去幾個月來,這山寨廠卻使出失蹤多年的港式蠻勁,認真發狂:每時每刻抓住話題,開會拍板,即興動手,度橋扭計,敢玩敢試敢創新,炮製出一件又一件令人爆笑、感動甚至掉下真眼淚的上乘之作。

當然,你可以批評它內容低俗,臉貌醜陋,破壞規矩,離經叛道,顛倒倫理……這通通是事實,但請別忘記,就算如今升上神枱的徐克、黃霑、周星馳,也爆過粗口、講過老母、被罵過「不文」、「粗俗」、「無厘頭」,儼如文明社會大毒瘤。但那又如何?一樣無損地位。毛孩注定不是流行大師,但刺中人心,流露情感,即興踩界的本領,卻處處流露當日普及文化黃金年代的影子。這件「大毒物」,毒得來,有意思。

癲狂以外,流行文化也素來喜歡「嚇唬香港社會」(《環球時報》語)。很抱歉,近期大受注目的《十年》並非唯一例子,九十年代初在港產片大銀幕,陳百祥已說過「再嘈拉你上深圳」(《逃學威龍3之龍過雞年》);周星馳拆穿過大陸領導的貪污失德(《國產零零漆》),連鄭裕玲也喊過「一國兩制完喇!基本法完喇!」(《表姐,你好嘢》)……顯然,危言聳聽、宣揚絕望,向來都是香港電影的拿手好戲。

沒有創作人天生喜歡掐死觀眾,我們要問的反而是﹕流行文化何時會指嚇蒼生?明眼人都知道這跟社會環境密切相關。九十年代港產片之所以屢屢出現大陸笑話,全因當時香港身陷切切實實的回歸恐慌;今天《十年》賣座,同因大家害怕核心價值名存實亡。愛國人士(如梁美芬)眼中「完全荒誕」的失實寓言,在香港人眼中,根本是「隨時成真」的現實預言。

換句話說,我們既可將流行文化視為一枝粗針筒,將創作人的邪惡意念,強行灌進觀眾腦袋,但同樣可把它看成一面大鏡子,將周遭氛圍、集體心跳、百姓表情全數吸收,然後逐一反映在大銀幕之上。單純將之視為「我講乜你信乜」的「思想毒藥」,不是高估幕後、看扁觀眾,就是旨在抹黑,別有用心。

香港流行文化從不是聖人

別低估從不單純的香港觀眾。經過多年操練,大家老早撕開「受眾」標籤,學懂鑑言察色,分辨「思想毒藥」。毫無根據的恫嚇、並無對象的惡搞,根本難以挑動百姓心情。試想一下,倘若社會無風無浪,你認為沒有大明星主演的《十年》會場場爆滿?若非北方洪流逐點南下,香港人又怎會相信五個導演提供的「自我恐嚇」?一切都如周星馳於《蘇乞兒》片末所言,「丐幫有多少弟子,乃由皇上決定」;政治寓言對大眾的感染力,同樣取決於當權者手中——當然,他們也許根本毫不在乎。

香港流行文化從來不是聖人。它不單背插萬箭,滿臉鬍鬚,更加本性癲狂,動輒唬人。但在環境惡劣,絕望無力的時候,我們最需要的,可能不是高高在上、俯瞰眾生的天使,而是情感直率、與你我同呼同吸的讀物——又或毒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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